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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退齐河县(第一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去世后个人账户余额的公告

来源:齐河县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6-05-06

相关参保人员家属:

为保障参保人员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相关规定,现就高振亚等23名已去世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余额清退事项公告如下:

一、清退范围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已经去世、个人账户余额未完成清退的参保人员,具体人员名单附后。

二、申领人范围

参保单位或者去世参保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等法定继承人,可按规定申请办理去世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余额清退手续。

三、所需材料

(一)参保人员医学死亡证明、火化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二)法定继承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法定继承人与参保人员关系证明,如户口本、结婚证等。

(四)参保人员或法定继承人银行卡复印件。

四、办理流程

(一)提交申请:携带上述材料至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清退手续。

(二)审核确认:社保经办机构核实材料无误后,办理个人账户资金清退。

(三)资金支付:资金将直接汇入指定银行账户。

五、办理时间和地点

办理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5月15日。

办理地点:齐河县黄河大道10号政务中心2楼209室

联系电话:0534-5665803

六、注意事项

(一)逾期未办理的,社保经办机构将依法依规对个人账户余额进行后续处理。

(二)申请人提交材料须真实有效,若发现虚报信息等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如继承人存在争议,建议通过司法途径明确继承权后办理清退手续。

特此公告。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码

社保经办机构及联系电话

1

*亚

222402*****7061

0534-5665803

2

*健

372425********6093

0534-5665803

3

*路

370126********4233

0534-5665803

4

*青

372827********2133

0534-5665803

5

*芹

370920********4117

0534-5665803

6

*洪

371425********9091

0534-5665803

7

*

371425********0035

0534-5665803

8

*水

370982********7091

0534-5665803

9

*福

371425********0015

0534-5665803

10

*杰

372425********467X

0534-5665803

11

*

370921********1830

0534-5665803

12

*成

372323********1218

0534-5665803

13

*凯

371203********3519

0534-5665803

14

*民

370881********3514

0534-5665803

15

*江

372525********5238

0534-5665803

16

*亮

370982********6915

0534-5665803

17

*成

372425********0016

0534-5665803

18

*权

372425*****8003

0534-5665803

19

*军

372425*****6001

0534-5665803

20

*

370123********4732

0534-5665803

21

*岭

370481********0611

0534-5665803

22

*祯

372425********6470

0534-5665803

23

*叶

372425********0018

0534-5665803

 

 

齐河县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2026年5月6日

 

 

 

 

 

 

首批公告名单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