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各县管社会组织:
社会组织年度检查是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依法行政和监督管理的重要内容,接受年检是社会组织的法定义务。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山东省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实施办法》等规定,按照省市有关工作要求,我局于2026年1月31日印发《齐河县民政局关于开展县管社会团体和社会服务机构2025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齐民字[2026]4号),明确要求全县社会组织于2026年5月31日前完成年检线上申报工作。
截至2026年5月26日,仍有16家社会团体、36家民办非企业单位尚未完成申报。请未完成申报的社会组织务必于2026年5月31日前,登录“山东省社会组织服务终端”完成在线提交。对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报的,我局将依法予以处理。
请各相关社会组织切实履行法定义务,抓紧办理。请各有关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切实履行管理职责,加强督促指导。对长期未开展活动、名存实亡的“僵尸型”社会组织,应指导其尽快向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县民政局业务电话:0534-5608031;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业务电话:0534-5607831。
附件:1.尚未参检的社会组织数量一览表
2.催检的社会团体名单
3.催检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名单
齐河县民政局
2026年5月26日
附件1:尚未参检的社会组织数量一览表.doc
附件2:催检的社会团体名单.doc
附件3:催检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单位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