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增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公示的通知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关于印发<德州市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协议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德医保发〔2025〕3号)等有关规定,经医药机构申请、现场评估、公示等程序,确定齐河县万春堂大药房有限公司智德园店、齐河万春源诊所、齐河固德口腔门诊部、齐河鸿康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三十七店、德州润和大药房有限公司、齐河县宏恩堂大药房贵和店、齐河县宏恩堂大药房济北郡店、齐河县宏恩堂大药房永锋社区店8家医疗机构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现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 2026年5月28日至受理时间: 8:30-11:30 14:00-17:30
受理电话: 0534-5650102
邮箱地址:qh5665128@163.com
齐河县医疗保保险事业中心
2026年5月28日
附件:
| 序号
|
名称
|
地点
|
类型
|
| 1
|
齐河县万春堂大药房有限公司智德园店
|
齐河县晏城街道百合新城智德园B号楼1单元107-109室
|
药店
|
| 2
|
齐河万春源诊所
|
齐河县城区新华路173号
|
门诊
|
| 3
|
齐河固德口腔门诊部
|
齐河县晏城街道阳光一品13号楼1单元103室
|
门诊
|
| 4
|
齐河鸿康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三十七店
|
齐河县晏北街道黑马开泰家园3号楼1单元123室
|
药店
|
| 5
|
德州润和大药房有限公司
|
齐河县祝阿镇东西商业街10、11商铺
|
药店
|
| 6
|
齐河县宏恩堂大药房贵和店
|
齐河县经济开发区齐安大街389号贵和华城一期2#商业楼5-102
|
药店
|
| 7
|
齐河县宏恩堂大药房济北郡店
|
齐河县晏北街道元信济北郡B区12#-119
|
药店
|
| 8
|
齐河县宏恩堂大药房永锋社区店
|
齐河县晏北街道办事处梯门村门头房1号楼04号
|
药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