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青年求职能力实训工作的通知》(德人社字〔2026〕21号)工作要求,齐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通过遴选的方式,确定一家培训机构承办齐河县2026年青年求职能力实训学员班项目。现公开发布遴选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机构报名参与遴选。
一、项目名称
齐河县2026年青年求职能力实训学员班
二、项目内容
(一)实训目标
针对当前部分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慢就业”“缓就业”等问题,突出就业导向,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与求职能力实训联动机制,全面推进青年求职能力实训工作,通过精准实训、精细服务,有效促进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
(二)实训对象
1.以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含
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有残疾的、较长时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为重点;
2.包括但不限于登记失业青年、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等)、青年退役军人等其他
青年群体。
(三)培训内容
按照自我认知、职业定位、能力提升、路演实战等四个课程模块进行培训。
(四)培训时长
培训3天。
三、项目预算
对开展青年求职能力补助实训类学员班以3天(24 课时)
为基准,按照1400元/人的标准给予实施单位补助。实训课程结束后,就业人数达到80%及以上的可全额补助。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实训实施过程中场地租赁布置、教学设施配备、师资课酬、现场观摩学习等费用支出。
四、参与遴选机构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本次项目遴选面向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行业头部企业等第三方培训机构。
(三)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
(四)须按照《关于印发〈求职能力实训师资管理指南(试行)〉等技术文件的通知》(中就培函〔2025〕60号)文件中的相关要求开展工作。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遴选。
五、报名材料
(一)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二)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
(三)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两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反诚信和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四)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双方签字)、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五)项目服务方案(一份)。
六、资料递交时间和地点
报名材料需加盖公章并用文件袋密封好,于2026年9月30日前送至人社局2楼201,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规定的申请文件不予接收。
七、公告期限
2026年9月23日-2026年9月30日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4-5321157
齐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