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助企扩岗作用,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高质量充分就业,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1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高质量充分就业若干措施的通知》(鲁人社发〔2024〕7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做好一次性扩岗补助经办工作的通知》和德州市人社局相关要求,现就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受益范围
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 岁登记失业青年三类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且审核时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的企业。劳务派遣单位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申办模式及资金分配方式参照稳岗返还政策实施。
二、补助标准
按照每招用1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三、经办方式
采取“免申即享”与“自主申请”相结合的经办模式,通过大数据比对,将符合政策享受条件的参保人员信息发送至企业,经企业确认后,将一次性扩岗补助资金发放至用人企业对公账户。企业也可到经办机构申请一次性扩岗补助。
四、执行期限
政策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五、注意事项
(一)一次扩岗补助政策,同一人员身份信息只能享受1次,不得跨企业、跨年度、跨地区、跨资金渠道重复享受。
(二)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和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不能重复享受。
(三)企业招用相关人员时间应在2024年1月1 日至2025年12月31日之间。
六、咨询服务
经办地址:齐河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07室。
咨询电话:0534-5665822、0534-5665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