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职称评审工作有关规定,现对我县2025年度党校教师初级职称委托评审通过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5年12月24日至12月30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实名书面方式提出(不受理口头、电话、匿名信或匿名电子邮件等形式反映的意见)。
收件地址:齐河县齐鲁大街456号人社局302室
邮政编码:251100
|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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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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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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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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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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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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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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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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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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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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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齐河县委员会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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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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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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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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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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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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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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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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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齐河县委员会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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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碧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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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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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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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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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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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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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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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齐河县委员会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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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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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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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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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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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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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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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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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