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决定对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档案馆、县乡村振兴局、县融媒体中心、县粮食安全保障中心、县畜牧业发展中心、县委党校、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12个县直部门和潘店镇所辖85个村级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同时对潘店镇党委开展“回头看”,检查县委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时间
2024年3月中旬至2024年5月中旬。
二、巡察重点内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准确把握全国巡视工作会议和省、市巡视巡察工作会议精神,坚守政治巡察定位,贯彻巡视工作方针,扛牢“两个维护”根本政治责任,紧扣被巡察党组织职责使命和核心职能,紧盯领导班子,突出“一把手”和关键少数,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聚焦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深入查找政治偏差,督促党委履行好职责使命,切实发挥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作用,对被巡察党组织开展全面“政治体检”,为奋力开创新时代现代化新齐河建设新局面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三、巡察组分工及联系方式
(一)县委第一巡察组
巡察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融媒体中心、县档案馆
举报电话:15689545651
举报邮箱:qhxwxcz1@dz.shandong.cn
(二)县委第二巡察组
巡察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乡村振兴局。
举报电话:15689545652
举报邮箱:qhxwxcz2@dz.shandong.cn
(三)县委第三巡察组
巡察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粮食安全保障中心、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
举报电话:15689545653
举报邮箱:qhxwxcz3@dz.shandong.cn
(四)县委第四巡察组
巡察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畜牧业发展中心、县委党校
举报电话:15689545654
举报邮箱:qhxwxcz4@dz.shandong.cn
(五)县委第五巡察组
巡察单位:潘店镇所辖85个村级党组织(对潘店镇党委及其他10个村开展巡察回头看)
举报电话:15689545655
举报邮箱:qhxwxcz5@dz.shandong.cn
除以上举报方式外,同时在有关被巡察单位设置举报信箱。巡察组接听电话时间为工作日8:00—18:00,巡察结束后相关举报反映方式将自行关闭。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按照巡察受理范围,直接向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鼓励实名举报。对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转交有关部门单位办理。巡察组不接受任何个人查询,不负责向反映人反馈有关情况。对实名信访举报,由相关承办单位负责反馈。
感谢社会各界对巡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向巡察组反映巡察对象有关情况,并对巡察干部进行监督。
巡察工作监督电话:0534-5651609。
中共齐河县委巡察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