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关于印发<堤防运行管理办法><水闸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水运管〔2023〕135号)要求,“堤防水闸运行管理要落实防汛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安全运行责任制,明确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工程主管部门和工程管理单位责任人,并向社会公布”。现将黄河齐河段堤防、河道、水闸工程2026年度安全责任人名单公示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