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市局下达修订现行合理布局通知后,齐河县烟草专卖局严格按照《德州市烟草专卖局关于修订卷烟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的指导意见》(德烟专〔2016〕7号)、《关于修订<德州市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负面清单>及说明的通知》(德烟专〔2016〕10号),从申请主体资格、经营场所、经营模式、特殊区域等方面对现行的合理布局规定进行修订,
同时,为广泛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提高我市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我们认真组织开展了《齐河县卷烟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的意见征集,将《规定》(征求意见稿)置于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明确意见征求时间、反馈方式方法,最终未征求到任何意见。
齐河县烟草专卖局
2016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