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的新要求及《山东省行政权力清单动态管理办法》(鲁政字〔2016〕76号)等文件规定,参照省编办做法,我们在总结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行政权力清单和政府部门责任清单运行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对《齐河县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办法》进行了重新修订,起草了《齐河县行政权力清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通过“中国·齐河”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各部门提出的会签意见以及征集意见,对《办法》做出修改完善后,送县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县法制办经过认真分析论证,提出相应修改建议,县编办均予采纳,并将修改后的《办法》提请县政府领导审议通过。
齐河县编办
2016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