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该政策的制定工作,2014年5月《山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求意见的同时,我县即开始启动《办法》的草拟工作。
2014年下半年,通过召开座谈会、书面征求意见的方式,先后三次听取了县住建、国土、法制、规划、房管部门的意见,还征求了评估公司、评估专家委员会的意见,同时到菏泽、临沂、枣庄等县市实地调研征收补偿工作,经过多次研究、论证,并就相关条款内容的合法性征求法制办意见修改后,形成了《办法(送审稿)》。
2016年10月,针对《办法》的初稿征求县级人民政府以及市直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并报县政府法制办进行了规范性审查。
2017年1月12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并通过实施。
2017年1月24日,经法制办审查,对部分问题予以修改。
同时,为广泛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提高我市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我们认真组织开展了《城南新区规划范围内村庄改造实施办法(试行)》的意见征集,将《办法》(征求意见稿)置于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明确意见征求时间、反馈方式方法,最终未征求到任何意见。
齐河县城管局
2017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