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招商引资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快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齐河县招商引资项目引荐人奖励办法》。
该办法分别就奖励对象、奖励条件及标准、奖励金兑现等若干方面做了规定,将进一步拓宽我县招商渠道,极大提升招商引资质量和效益,为我县引荐更多高端优质项目,开创招商引资工作新局面。
为广泛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提高我县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我们认真组织开展了《齐河县招商引资项目引荐人奖励办法》的意见、建议征集,将《齐河县招商引资项目引荐人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置于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明确意见、建议征求时间、反馈方式方法,最终收到意见建议1件,采纳0件,特此说明。
未采纳意见说明:来信人建议提高外资项目奖励比例,鉴于目前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经分析研究、综合考量,对该意见建议不予采用,已电话联系本人并发邮件作出答复。
齐河县经济合作中心
2020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