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和报批工作的通知》(鲁建规字[2017]34号)和《德州市规划局关于做好县(市)城市总体规划报批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我县对《齐河县县城总体规划(2018-2035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成果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5月10日至5月16日)。公示期内,未收到市民意见,市民认可该评估。
特此说明。
齐河县自然资源局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