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45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2〕45号文件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3〕23号)、《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德政发〔2015〕7号),制定该文件,目的是为了进一步规范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
该文件明完善了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机制、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合理调整机制、与其他社会救助衔接机制等工作机制。加强了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组织保障,充实基层工作力量配备,加大基层工作经费保障力度。
为广泛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提高我县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我们认真组织开展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意见征集,将《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置于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明确意见征求时间、反馈方式方法,最终未征求到任何意见。
齐河县民政局
2018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