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积极推进“四好农村路”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和《山东省农村公路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为使该《办法》具有可操作性、科学性、实用性和公共政策属性,2023年1月28日至2023年2月26日期间在齐河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广泛征求各界对该《办法》意见,截止公示期结束,未收到反馈意见。
特此说明。
齐河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