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根据齐河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于2022年1月13日决定任命:
郝樯为齐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李波为齐河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主任;
郭健为齐河县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
李同乾为齐河县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
张加才为齐河县人大常委会农村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孙君为齐河县晏北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郭延臣、韩晓彤为齐河县晏北街道人大工委副主任;
刘忠恩为齐河县晏城街道人大工委副主任。
决定免去:
客风春的齐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王金栋的齐河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主任职务;
李波的齐河县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职务;
郭健的齐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张宁的齐河县晏北街道人大工委主任职务;
李守龙的齐河县晏北街道人大工委副主任职务;
纪俊华的齐河县晏城街道人大工委副主任职务。
齐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