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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2023年齐河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知
索 引 号:
371402/2023_79833956
文  号:
发文日期:
2023-03-07
发布机构:
齐河县财政局

2023年齐河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知

根据《2023年齐河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的规定,组织开展2023年齐河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体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及集合地点

体检时间:2023年3月8日上午8:00

体检医院:齐河县中医院

集合地点:齐河县第四中学南门

二、体检标准

体检执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人社部发〔2010〕82号文件等有关规定。

三、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300元,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费用由申请方承担。复检只能进行1次,原则上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有关要求

1、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体检费(每人现金300元)、黑色中性笔,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参加体检,无故不到且不提前告知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特殊情况需经齐河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

2、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生注意事项

1、体检前一天要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2、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等检查,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3、根据医院建议,不要佩戴项链等金属饰品,不要穿有金属材质的衣服,女生不要穿连衣裙;

4、体检时处于妊娠期等原因不方便体检的,应提前提出暂缓体检申请。待身体条件允许时择日安排体检,同时重新进行考察。申请暂缓时限不得超过一年,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暂缓者体检及之后的环节均不进行,须体检合格后再行安排,参加工作时间以实际聘用时间为准。待身体条件允许时,由本人书面提出申请,再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经公示无异议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19806102786  19806102776

 

齐河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2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