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接12345市民热线:齐河县御景城小区来电人反映:齐河县市场监管所颁布文件将电费降至0.55元,但自己小区缴纳电费依旧按照0.7元收取,对此不认可,望主管部门调查核实,要求对电费问题给予处理。
2020年3月份,市场监管部门到御景城小区物业检查,在询问电价相关问题后,向物业下达了电费整改通知书,责令物业公司按照文件规定的居民电价0.555元/度收取电费。因本小区是未抄表到户小区,所有电费均属于代收,为了保证居民正常用电,物业公司需要对变配电设备维修保养,会产生一部分维修费用、人工费用和从总表到户线路存在的电损费用,按照0.555元来收费,物业代收成本高,企业亏损。
物业公司在收到整改通知以后,暂停了对电费的代收,此举造成了部分住户家庭停电影响正常生活,为此,为了能够满足居民正常生活,物业为居民接通公共电应急处理,并向街道永盛社区居委会反映了此问题。
4月14日下午,在晏城街道二楼会议室,由街道召集县房管中心、电业公司、市场监管局、电管所、永盛社区、御景城物业等部门召开物业联席会议,邀请县委物业管理专项巡察组领导列席。经共同研究形成初步意见如下:
(一)要求物业公司恢复小区电费的代收,确保居民正常用电;
(二)由晏城街道、房管中心向县政府汇报,建议县政府协调电业公司对御景城小区进行一户一表改造;
(三)在一户一表未改造之前,为了保证正常居民用电,自2020年4月份起,电费暂按0.7元/度收取,对收取电费独立核算,单独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