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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解读《山东省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索 引 号:
371402/2018_78645684
文  号:
发文日期:
2018-08-01
发布机构:
山东省财政厅

解读《山东省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一、制定背景

  安全生产是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今年以来,我省安全生产事故多发、频发,省财政持续把安全生产放在财政保障的优先位置,并本着“分类整治、以点带面、突出重点”的原则,不断加大安全生产资金投入。

  二、起草必要性

  为加快建立全国性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修订印发了《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6〕842号),《办法》明确各地方财政部门应会同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为此,省财政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山东煤矿安监局三部门经多次沟通协商共同研究起草了《山东省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三、起草依据

  文件依据《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6〕842号)制定。

  四、起草过程

  在认真研究财政部《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6〕842号)基础上,我们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根据《办法》要求,从山东省实际出发,结合我省安全生产现状,以加快安全生产领域隐患治理、加强基层安全生产能力建设、建成安全生产保障长效机制为重点,形成了《山东省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五、主要内容

  本细则共分十九条,以促进我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为出发点。在预算管理上,专项资金的分配采用因素法或项目法。在绩效评级方面,由省安监局、省煤监局会同省财政厅通过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采用问卷调查和现场评价两种方式开展。在资金监督管理方面,省财政厅会同省安监局、省煤监局对专项资金预算执行情况监管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