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退役军人就业创业适应性培训政策
索 引 号:
371402/2023_82014845
文  号:
发文日期:
2023-06-28
发布机构:
齐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退役军人就业创业适应性培训政策

面向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开展适应性培训,帮助其尽快转变角色融入社会。培训工作由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结合实际统筹安排,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返乡报到后及时组织实施,坚持即退即训、全员参加,原则上接收报到一个月内开展培训。

培训内容:适应性培训要强化思想政治引领,面向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开展安全保密教育,树牢组织纪律意识;宣讲退役政策,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心理调适,促进角色转换;实施职业指导,分析就业创业形势,引导合理就业预期;组织人才测评,提供就业推荐、职业培训项目推介。采用“互联网+培训”等多种教学手段,灵活安排教学,定期开展培训评估,确保教学效果。

培训时长:线线下相结合一般时长不少于80学时

(三)政策依据:《退役军人事务部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1〕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