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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企业职工技术技能提升补贴
索 引 号:
371402/2021_78469642
文  号:
发文日期:
2021-07-14
发布机构:
齐河县人社局

企业职工技术技能提升补贴

1、事项名称

企业职工技术技能提升补贴

2、实施机构

齐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处

3、申请主体

参保企业职工

4、受理地点

齐河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一窗受理。

5、办理依据

省、市文件规定

6、办理条件

(一)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

(二)取得证书的企业在职职工需在证书批准日期12个月内提出申请。

(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纳入技术技能提升补贴范围的政策于2020年12月31日到期后,不再执行。不再受理证书上的批准日期晚于2020年12月31日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技术技能提升补贴业务。

(四)技术技能提升补贴适用范围是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证书可以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zscx.osta.org.cn)上查询到。

(五)自2021年1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职职工享受技术技能提升补贴每人每个自然年度不得超过3次,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同一职业(工种)享受高级别证书补贴的不再享受低级别证书补贴。技术技能提升补贴和职业培训补贴不可同时享受。

7、申请材料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通过网上申请,无需提供纸质材料,专业技术人员证书需现场申请,需要提供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电子合格证、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8、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9、收费标准

10、咨询服务

(1)齐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处负责对申请企业参保职工咨询、疑问给予解释答复。

(2)咨询地址:齐河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一窗受理。

(3)电话咨询号码:0534-5665822  0534-5665826

(4)电子邮箱:yx565008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