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齐河县委办公室 齐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齐河县新时代乡村(社区)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试行)》《齐河县新时代城镇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试行)》 的通知 》(齐办发【2021】19号 )的规定,现将开发的乡村(社区)公益性岗位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3月31日至2022年4月2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齐河县公益性岗位管理办公室反映公示岗位存在的问题。
联系电话:0534-5650335
附件:乡村(社区)公益性岗位开发公示.xls
齐河县公益性岗位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