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3、《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4、《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
5、《山东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
二、对象范围
各类用人单位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齐河县城区齐鲁大街456号齐河县人社局劳动就业办公室,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四、办理条件
(一)用人单位需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用人单位需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五、申请材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基本流程
(一)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
(二)用人单位填写《招聘登记表》;
(三)职介人员审核后安排现场招聘或委托招聘,进行信息发布。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九、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
齐河县城区齐鲁大街456号齐河县人社局劳动就业办公室,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二)电话咨询:0534-5650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