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清单
据德州市民政局 德州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德州市养老服务业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德民字〔2021〕60号
二、扶持对象
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等
三、实施部门
齐河县民政局
四、具体内容
养老服务设施运营补贴政策
(1)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对省级已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且已开始运营的,省级按照每年不高于 12000 元的标准,从省级养老服务专项资金中统筹 安排奖补资金。在省级奖补的基础上,市级按照每处每年 1600 元的标准,根据日间照料中心 1-5 星级等级评定结果,分别给予 0.8 倍、0.9 倍、1 倍、1.1 倍、1.2 倍差异化奖补。
(2)农村幸福院:对于省级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且已开始运营的,省级分别按照每处每年最高 6000 元、7000 元、8000 元的标准给予运营奖补,从省级养老服务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奖
补资金。在省级奖补的基础上,市级根据农村幸福院 1-3 星级等 级评定结果,每处每年分别给予 800 元、900 元和 1000 元的奖补。
(3)大学生奖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本科及以上、专科(高职)、中职(技工 院校)毕业入职人员,省级分别给予 2 万元、1.5 万元、1 万元 的一次性入职奖补。在省级奖补基础上,市级分别给予 3000 元、 2000 元、1000 元的一次性入职奖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