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对60—79岁、80—89岁、90—99周岁低保老年人每人每月分别补助80元、100元、2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优待老年人规定的通知》(鲁政发[2011]54号)文件规定补助;在此基础上,对生活长期不能自理、能力等级为2—3〔《老年人能力评估》(MZ—T001—2013)评定标准〕的,以及智力、精神和肢体重度残疾的低保老年人,每人每月增发80元。齐河县民政局2026年4月份我县经济困难老年人申请数量3499人,审核通过数量3499人,共发放3010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