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乡村振兴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提高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切实维护群众的利益,经各级审核、村级公示,结合我县实际,现将2026年春季雨露计划项目补助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10天(2026年5月28日至2026年6月6日)。公告期间,如反映公告内容存在问题,请在公告期内向齐河县农业农村局提出意见。
监督电话:0534-5620225
电子邮箱:qhxfpbghk@dz.shandong.cn
附件:2026年春季雨露计划项目公告名单.pdf
2026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