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临时救助(含大学生救助)给付
二、办理条件
临时救助对象是指具有我县户籍或持有居住证的非齐河户籍的家庭和个人,因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仍有严重困难的。
三、救助标准
每人救助标准原则上控制在当地城市低保月标准的3-12倍。
四、申报材料
①户口簿(户主页、本人页、索引页)、居民身份证;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书(现场签署,办理地点提供);③提供疾病、教育、火灾等临时性、突发性致贫证明材料;④家庭收入证明和财产证明。
五、办理地点
①社会大救助中心;②政务中心社会大救助服务窗口;③乡镇(街道)便民服务大厅社会大救助服务窗口
六、联系电话
0534-5337636
八、办理时限
支出型临时救助20个工作日;急难型临时救助,由乡镇(街道)或县民政局实行24小时内先行救助
九、收费标准
无收费
十、服务流程
申请人可依托“德救助”小程序直接在家申请或由各村(居)民政协理员帮办代办或直接到乡镇(街道)民政办(大救助工作站)申请→乡镇(街道)受理、审核确认(3000元以下)→县民政局备案管理或审核确认(3000元以上)→发放一次性救助金(物)。
十一、监督电话
0534-5337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