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2023年度齐河县传染病防治工作监督检查计划及方案
索 引 号:
371402/2023_81614531
文  号:
发文日期:
2023-06-15
发布机构:
齐河县疾控中心

2023年度齐河县传染病防治工作监督检查计划及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保障我县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结合《2023 年德州市卫生监督执法 “蓝盾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作要求,开展专项检查工作,特制定2023年度传染病防治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建立和完善传染病防治工作制度、消毒隔离制度、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等各项制度,增强依法执业意识,规范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健康权益。

二、检查对象

全县范围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三、检查内容

(一)传染病疫情报告和疫情控制情况。是否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制度,是否开展疫情报告管理自查,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卡填写是否规范,是否存在瞒报、缓报、谎报传染病疫情情况。

(二)预防接种管理情况。接种人员是否持有《预防接种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接种场所内是否公示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品种和接种方法,接种前是否告知和询问,疫苗的接收、购进、分发、供应、使用登记和报告是否有相关记录,购进、接收疫苗时是否索取相关证明文件。

(三)消毒隔离制度落实。是否建立消毒管理制度并落实,是否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监测,是否严格执行消毒产品进货检查验收,使用医疗器械是否遵循“一人一用一消毒或灭菌”。

(四)医疗废物管理。分类收集情况,是否有混入生活垃圾现象,是否使用专用包装物及容器情况,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建立情况,医疗废物交接、运送、暂存及处置情况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按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

(五)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是否有备案,建立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实验档案并保存完整,从业人员是否经过定期培训、持证上岗,实验室内有设生物危险标识和级别标志。

四、工作时间

2023年6月1日—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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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积极履责。要充分认识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性。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要求,积极履行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执法职责,及时按质按量做好各项监督检查工作。

(二)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实效。通过统筹推进传染病防治各项卫生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限期整改,对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确保传染病防治工作得以全面提升。

(三)及时上报工作总结。按照时间要求完成各项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将监督检查工作情况和信息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