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齐河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为防控食品安全风险,齐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餐饮具等生产经营单位共153批次进行了监督抽检,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合格产品145批次(见附件1),不合格样品8批次(见附件2)。
不合格产品所涉及的标称企业、产品名称和不合格指标为:
齐河乡缘综合商店经营的辣椒经检验噻虫胺不合格。
齐河县润鲜果业店经营的橙经检验联苯菊酯不合格。
齐河县醉二番茄火锅店经营的橘经检验苯醚甲环唑不合格。
齐河县佳琪手工水饺店经营的黄瓜经检验阿维菌素不合格。
齐河安齐驴肉火烧店使用的自消毒餐饮具(小碗)大肠菌群不合格,自消毒餐饮具(餐碟)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
齐河烧来烤去烤肉店使用的自消毒餐饮具(餐碟)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
齐河县盈裕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甜椒阿维菌素不合格,经营的桃多菌灵不合格。
特此通告。
齐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