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齐河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为防控食品安全风险,齐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调味品、肉制品、糕点、淀粉制品等生产经营单位共215批次进行了监督抽检,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合格产品204批次(见附件1),不合格样品11批次(见附件2)。
不合格产品所涉及的标称企业、产品名称和不合格指标为:
齐河晏遇音乐主题餐厅经营的豇豆经检验倍硫磷、噻虫胺不合格。
齐河县乡村园水果商店经营的西瓜噻虫嗪不合格。
齐河县宣章屯镇新峰蔬菜店经营的橙经检验联苯菊酯不合格、经营的鸡蛋经检验甲硝唑不合格。
尚品客酒店管理(山东)有限公司经营的鸡蛋经检验甲硝唑不合格。
齐河县相思过桥米线店使用的自消毒餐饮具(黑碗)经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大肠菌群不合格。
齐河县刘桂珍老豆腐店使用的自消毒餐饮具(口碗)经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大肠菌群不合格。
齐河县刘桥镇刘加国百货店经营的香蕉经检验噻虫胺不合格。
齐河县刘桥乡德辉百货店经营的香蕉经检验噻虫胺不合格。
齐河县刘桥镇现刚百货商店经营的桃经检验氟硅唑不合格,经营的香蕉经检验噻虫胺不合格。
特此通告。
附件:1.附件1:抽检合格信息表.xls
齐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