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齐河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为防控食品安全风险,齐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饮料18个食品大类合计166批次进行了监督抽检,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合格产品161批次(见附件1),不合格样品5批次(见附件2)。
不合格产品所涉及的标称企业、产品名称和不合格指标为:
齐河汇雪果蔬有限公司经营的甜椒经检验噻虫胺不合格。
齐河县焦庙镇万家乐商店经营的馋嘴小麻花(黑糖味)(糕点)经检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合格。
齐河县焦庙镇贾市新山泉饭莊使用的葱经检验噻虫嗪不合格。
齐河县华店镇文先惠农日用品店经营的绵白糖(分装)经检验还原糖分不合格。
齐河县华店镇立军副食百货店经营的辣椒经检验啶虫脒不合格。
特此通告。
附件:1.附件1:抽检合格信息表.xls
齐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