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齐河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为防控食品安全风险,齐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餐饮食品、工业加工食品、 食用农产品3个食品大类合计38批次进行了监督抽检,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合格产品37批次(见附件1),不合格产品1批次(见附件2) 。
不合格产品所涉及的标称企业、产品名称和不合格指标为:
齐河县锐泰丰水产调料店经营的梅干菜经检验铅、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合格
特此通告。
附件:1.抽检合格信息表.xls
齐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