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齐河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为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市场监管部门对饼干、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饮料21个食品大类合计253批次进行监督抽检。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合格产品244批次(见附件1),不合格产品9批次(见附件2)。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