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销售环节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索 引 号:
371402/2024_91851458
文  号:
发文日期:
2024-12-31
发布机构:
齐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销售环节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2025年元旦、春节将至,群众对食品的消费水平提高,随之而来的食品安全风险也会相应增加。为营造安全放心的节日消费环境,保障广大消费者节日期间的饮食安全,齐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发布以下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一、选购场所确保来源正规

节日期间,食品市场繁荣活跃,各类食品琳琅满目,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应选择证照齐全、诚信规范的正规商场、超市或农贸市场,此类场所通常具备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食品的来源、储存、销售等环节有严格的把控,能够为您提供更加安全可靠的食品。网上购买食品时,要注意查看网络平台及卖家的资质、食品安全相关证照及产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收到食品后要检查食品包装及食材质量。尽量不网购凉菜、生食品种、冷加工糕点等高风险食品。

二、不同品类食品选购提示

(1)选购预包装食品

购买预包装食品时,要注意查看食品标签标注的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条件等信息,不购买超过保质期限、储存条件不当的预包装食品。

(2)选购散装食品

购买散装食品时,要注意查看存放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注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储存条件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建议不要购买标注不齐全的散装食品。

(3)选购食用农产品

购买新鲜食用农产品时,应考虑耐储存,一旦出现腐败变质不应再食用。家庭自制的半成品食物,比如肉丸、蛋饺、卤肉等,应冰箱储存;冰箱内的食物要分类管理,熟食和生食要分开存放,避免交叉污染。购买带包装的食用农产品时,要注意查看包装上标明的信息,对保质期有要求的,应当查看保质期与贮存条件有关的信息。

(4)选购保健食品

在购买保健食品时,应仔细查看保健食品标签和说明书,按要求食用。保健食品是食品,不能替代药物,消费者特别是中老年人、疾病患者,切勿听信不法商家对保健食品的虚假广告和夸大宣传。

如果您在购物或食用过程中发现食品安全等问题,请及时向超市管理人员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反映,必要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最后,衷心祝愿全县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佳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