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 87号)的要求,对《齐河县刘桥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社会公示稿)进行公开,征求各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意见。2025年1月8日至2025年2月7日期间在齐河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广泛征求各界对该《空间规划》意见,截止公示期结束,未收到反馈意见。 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