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河县人民政府
2016年,齐河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要求,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制度,拓宽公开渠道,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855条,回应解读124件,合计公开信息979条。主要类别包括:政务服务业务信息、便民信息、政策法规、招投标信息等内容。公开形式主要有网站:山东省政务服务网、齐河县政府门户网站、齐河县政务服务中心网站;微信:政务中心微信公众平台、便民交流群;政务服务服务大厅:大厅宣传栏、电子屏、触摸屏、服务指南等提供信息服务及公开政府信息。
齐河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采取多种措施扎实推进工作开展。成立了县政务服务中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具体承办的工作格局,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确保政务信息及时准确,切实增强信息发布的主动性、权威性和时效性。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要求,结合单位实际,研究制定了《齐河县政务服务中心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明确了政务信息公开规程,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工作中,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工作原则,对资料审核、信息发布、制度公开等各个环节严加管理,并建立和执行好公开信息登记制度。
(一)以服务窗口为载体公开政务信息。督促窗口依照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主动公开相关信息。中心设置了LED电子屏全天候滚动公开政务及便民服务信息;制作了宣传公示栏公开业务进驻情况;在窗口摆放政务服务指南以及事项办理规程,公开事项名称、法律政策依据、办理程序、申请条件、申报材料、承诺时限、许可审批进度、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确保行政审批权力公开透明,阳光运行。
(二)以信息公开查阅点为载体公开政务信息。
中心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配备了4台计算机查询终端,设置了3台信息查询系统,向社会公众提供行政审批事项的在线查阅服务,提高了广大社会公众获取信息的便捷性。
(三)以网络平台为载体公开政务信息。加强门户网站的建设和管理,将门户网站打造成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政府信息发布平台。运用政务微信等平台,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同时接受公众建言献策和情况反映,征集公众意见建议。扎实推进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推动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理,公开网上审批的规范和流程,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
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以及公众关切热点信息,积极做好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信息、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中心网站等严格按时发布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交易信息,依法公开各类公共资源交易规章制度,确保公共资源交易公开透明、阳光操作、高效运转;同时积极向社会主动公开预算、决算以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增强财政资金的透明度。 2016年,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进一步完善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细化了栏目设置,累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170余条。
一是更加注重信息公开栏目设置的合理性,结合政府网站清查工作,重新设置栏目,优化公开指南,更新信息公开链接,抓好信息公开目录改造,进一步增强便民性、操作性、科学性。二是更加注重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完善信息公开流转程序,加强政府信息发布前的审查工作。三是更加注重信息的及时性,充分发掘现有资源,确保审批工作的透明度。根据中心主要职责,全年通过中心网站公开各类信息604条,其中政务服务信息125条,公共资源交易信息479条。
2016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对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单位和个人均未收取任何费用。
2016年不存在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建立了政府公开信息层层审查机制,对外公开信息经科室科长、分管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审核后发布,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同时对已公开的信息内容进行定时全面清理和检查,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保密安全。截至目前,在对外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未发现涉密信息。
齐河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高度重视本单位基本信息公开工作,通过门户网站公开了单位职能、简介、领导分工、机构设置以及各项规章制度等,同时日常各项工作状态通过网站首页政务要闻、窗口动态等栏目进行公开,单位各项信息直观展现给办事企业群众。
2016年,县政务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与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还不够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公众参与度还不是太高。针对上述问题,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改进:
(一)加强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审核、发布、监督等工作,促进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建设,积极开展政务微博、微信公开渠道建设。加大基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积极推动政府信息公开通过各分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向基层延伸工作。
(三)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平台等媒体,多形式地开展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工作,及时宣传报道和表扬先进典型,使信息公开工作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