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河县人民政府

刘桥镇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年02月13日

  我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认真及时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发布2016年度刘桥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

一、 总体情况

刘桥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及时做好工作部署。

(一)加强组织领导,工作机制逐步健全完善。

一是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充实和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二是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我镇通过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审议、评议、反馈、审查和监督等六项制度,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

(二)强化监督,确保落实。

在抓内部机制的同时,抓好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的完善,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综合进行检查、考评,考评结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

(三)规范建设,提高公开质量。

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制定了刘桥镇政务公开相关制度,对政务公开的范围、政务公开的内容、政务公开的形式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和更新,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

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2016年刘桥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根据相关要求,刘桥镇认真对拟进行公开的政府信息由近及远开展梳理,分阶段逐步明确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涉及全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移民搬迁、日常工作动态、惠民政策落实、民生社会事业等方面,内容丰富、条理清晰、无错别字,数据完整、具体、真实。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6年度我镇没有接到群众主动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目前尚无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而未予公开的情况。

四、依申请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2016年度,我镇政府信息公开没有收费。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镇2016年度,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1、 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信息公开的尺度难以把握。

2、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制度执行力度还有待加强。

3、信息公开的质量和速率上有待提升。

4、信息侧重于常规性工作,对于一些重大的法律法规和重要会议精神公开力度不够。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条例,查漏补缺,编制科学规范的公开目录。

2、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理顺工作机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做好牵头和协调,提高公开质量。

3、 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4、进一步加强对政务村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健全有关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反馈制度,确保把村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5、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一是理顺工作机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做好牵头和协调。二是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及时公开,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

七、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公众可在中国齐河网(www.qihe.gov.cn)政务公开专栏中查看和下载本报告。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刘桥镇人民政府党政办联系。地址: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刘桥镇人民政府;电话:0534-5722007,电子邮箱:qhxlqz@dz.shandong.cn。

刘桥镇人民政府

2017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