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河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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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河县人民政府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文字版)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28日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我县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

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共十二个部分组成。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公众可在中国齐河网(www.qihe.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查看和下载本报告。

一、 概 述

2015年,齐河县人民政府及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要求,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5〕22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4〕8号)等文件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公开平台,拓宽公开渠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齐河县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单位共计65个,包括50个县政府组成部门(单位)、直属机构和15个乡镇(街道),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316条。

二、 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为切实推进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县政府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公室,积极推动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和县政府各部门均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了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制定完善制度措施,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县政府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制定完善了《齐河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齐河县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工作规定》、《齐河县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齐河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齐河县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齐河县行政机关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办法》、《齐河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等工作制度,规范信息公开文书和流程,梳理信息公开要点,依法公开政府信息,规范受理信息公开申请,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三、 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我县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国办发〔2013〕100号)、《关于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机制的意见》(中办发〔2014〕21号)等一系列文件精神,积极利用网络特别是政府门户网站促进政府信息公开,提高政府公信力。以“中国齐河”门户网站为政府信息公开发布主平台,结合微博、微信等公开渠道,主动发布重要政策文件解读及重大突发事件信息,及时澄清不实传言,回应公众关切,加强与公众的互动沟通,努力将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打造成全县政府信息发布的平台、便民服务的窗口和政民互动的桥梁。

(一)召开新闻发布会。我县积极落实政府例行新闻发布会制度,制定了《齐河县政府新闻发布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进一步加强新闻发布工作的意见》,明确了政府新闻发言人,及时发布各类重要信息。2015年,共召开新闻发布会4次。

(二)发布政策解读。我县2015年共发布政策解读信息120条,其中,解读国务院及各部委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38条,解读省级相关法规及政策文件65条,解读市级相关政策文件17条。

(三)回应社会关切。全年共回应公众关切热点及重大舆情334条,及时澄清了虚假和不完整信息,做到信息发布及时、内容准确完整,有效避免了信息被误读情况发生。

(四)推进互动交流。积极参与市政府门户网站领导在线访谈活动,同时在县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栏目开展访谈活动19次,既宣传了全县各方面重点工作,又对群众关心的重点热点问题及时进行了回应和解读。

积极开展网民问政和政民互动工作,开通咨询建议投诉举报平台,2015年共接收办理县长信箱101件,答复群众咨询109件,处理投诉举报2件,答复意见建议2件。

四、 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时对全县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将相关任务进行了分解落实,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保障性住房、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生产安全事故、征地拆迁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全部落实了责任部门,明确了具体要求。县政府门户网站进一步完善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细化了栏目设置,累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280余条。同时,县环保局、安监局、公资办、食药监局、国土局等有关部门也完善了各自网站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公开了各领域重点信息。

五、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全年主动公开机构职能类、政策法规类、规划计划类、业务工作类、统计数据类等政府信息9079条,实现了全县重要信息全覆盖。

(二)公开平台建设情况。目前,全县基本形成了政府门户网站、县政务服务中心、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报刊、电视台,档案馆、图书馆、微信、微博等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的多元化信息公开平台,有效满足了群众获取公共信息资源的需求。

1.政府门户网站。坚持把政府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重要途径,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15个乡镇(街道)和50个政府部门网站,及时准确发布全县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政务动态、通知公告等重要政府信息,构建起纵向覆盖县乡两级政府、横向覆盖政府各部门的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平台。

2.政务服务中心。2015年5月11日,县政务服务中心新办公地点正式启用,共入驻33个部门,设置办事窗口42个。服务大厅LED电子屏实时公开办事服务信息,统一印制了《窗口办事指南》,公开事项名称、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收费标准等,确保行政审批权力公开透明。

3.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依托15个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和66个社区便民服务室,形成了覆盖全县的便民服务网络。基层政务公开渠道在传统的宣传栏、公开栏基础上增加了LED电子屏、便民服务手册,多渠道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向基层延伸。

4.报刊、电视台。充分发挥县报社、县广播电视台的新闻媒体宣传作用,扩大政务公开的范围和影响。对群众普遍关心的民生热点问题,及时通过齐河报社、县电视台向社会公布并征求群众意见建议。

5.档案馆、图书馆。每月定期向县档案馆、图书馆提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年累计提供各类信息80件。2015年,县档案馆、图书馆累计提供已公开现行文件800余份,接待查阅群众1300余人次。

6.微信、微博。在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便民服务功能的基础上,及时通过“齐河发布”政务微博和“齐河政府网”政务微信发布政务要闻和便民信息,政务微博、微信作为信息公开和互动交流平台的作用进一步强化。2015年,通过政务微信发布信息460余条,政务微博发布信息5000余条。

六、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一)申请情况。2015年,全县政府机关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86件,其中县级机关收到申请54件,各乡镇(街道)收到申请32件;当面申请47件,传真、网络及信函等申请39件。

(二)申请办理情况。86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已全部答复,其中,已公开及同意公开71件,同意部分公开5件,不同意公开2件,其他情况8件。

七、 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各级各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对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单位或个人均未收取复印、邮寄递送等信息公开成本费用。

八、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我县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九、 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保密审查情况。我县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将其纳入保密工作总体部署,健全机制,规范程序,强化检查,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全有序运行。严格落实《齐河县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齐河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齐河县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完善保密审查职责、程序和责任追究机制,严格遵守“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认真处理好“保密与公开”的关系,确保信息公开的同时,不发生泄密事件。

(二)监督检查情况。县政府办公室按照相关要求,对各乡镇(街道)、县政府各部门通过网络公开的信息内容,随时进行网上监测,堵塞管理漏洞,确保各单位向社会公开发布的政府信息中没有涉密内容。

十、 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县政府及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按照国家及省市县有关要求,均明确了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制定了相关制度措施,通过政务公开栏、本单位网站等渠道发布了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和信息公开申请途径,公布了信息公开意见箱。教育、医疗卫生、供水、供电、供气、公共交通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均将所管辖行业、系统的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部署,及时通过本单位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栏等方式公开所属事业单位工作动态、办事服务事项等重点信息。

十一、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2015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思想认识需要进一步提高。一些乡镇和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仍不够到位,重视程度不高,措施不够有力,有的单位担心公开后易被监督、被发现问题,不敢公开、不想公开。二是服务意识不强。有的单位重视工作成绩的宣传,新闻类信息发布多,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和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信息公开,以及反映工作中存在问题的信息公开,不够积极主动,发布信息的“含金量”不高。三是网站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平台,有的网站公开形式单一,不能综合运用文字、音频、视频、图表等多种形式发布,有的网站疏于管理、内容保障不力,信息内容更新不及时,在线办事服务功能不强。

(二)改进措施。2016年,我们将及时总结、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发挥政府信息的服务作用、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和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为目标,围绕全县工作大局,进一步强化措施、落实责任,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着力抓好制度机制的健全和落实工作。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在完善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的同时,督促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进一步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明确责任,细化措施,通过各项制度的落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二是着力抓好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有针对性地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信息公开队伍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加强平台建设和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提高政府网站内容的及时性、规范性、权威性,增强吸引力。三是着力抓好监督检查和评估工作。加强对各乡镇、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明确责任,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

十二、 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齐河县政府办公室联系。

地址:齐河县齐心大街33号,电话:0534-5321988,传真:0534-5332701,电子邮箱:qiheoa@163.com,邮编:251199。

附件:2015年度齐河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齐河县人民政府

2016年1月25日

 

附件:

2015年度齐河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