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河县人民政府

齐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30日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有关规定编制。报告内容包括基本情况、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本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齐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齐河县城区阳光路252号;咨询电话:5021222)。

一、概述

2015年,齐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县政府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的中心任务,不断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提高服务水平,促进依法行政。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我局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了专人负责,并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各项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良好开展。坚持考核评估,强化监督,健全完善监督机制,使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平台建设

进一步发挥齐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主渠道作用。发布食品药品监管政策信息、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对发布虚假广告、销售伪劣药品医疗器械等违法行为进行曝光,为公众及时提供政策服务和饮食用药安全警示。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5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我局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一些不足的问题,主要是主动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在以后工作中,我局将继续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加强食品药品监管信息解读,创新信息公开渠道,优化信息公开服务,强化信息公开指导,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