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县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规范公开程序,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水平。现结合实际,通过齐河县教育局信息公开系统向全社会公布本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年报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等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 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齐河县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阳光路157号,邮编:251100,电话及传真:0534-5330742)
根据国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2015年我局按照县里的统一部署,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有序、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制定了政务信息公开方案,明确了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召开了政务公开培训会,对网上公开程序、审核等情况进行培训学习。同时,还健全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制度,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机制。不断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民主化。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我局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电教站负责网站信息维护、安全工作,各乡镇教办、县直中小学、私立学校积极报送有关信息。建立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员队伍,每科室确立一名信息员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每个乡镇教办、县直中小学、私立学校确定一名信息员,负责信息报送。将教育系统信息宣传工作纳入对教育局各科室、乡镇教办、县直中小学的考核。形成领导重视、责任明确,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工作的模式,截至2015年底,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积极开展政策宣传和政策解读工作,在局门户网站发布城区中小学招生范围示意图及招生工作意见。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积极做好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布群众关心的热点信息。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多样,特别是关系到民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更是采取不同的途径进行公开,使群众能及时准确地知晓或获取相关信息。利用齐河政府网、齐河报、齐河县教育局网站等媒体全面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本局的机构设置、工作职责、服务承诺、规章制度以及公开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的信息;设立投诉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校长热线、监督电话等方式,方便群众深入了解我局的政府信息,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并建立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处理流程;利用网络、简报、公报、文件、政务、校务公告栏电子屏幕等载体发布公示群众关心、社会关注和与群众利益关系密切的招生考试信息、贷款问题解读、业务类信息、文件类信息等,努力做到所公开的内容及时准确。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5年,共收到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的信息公开申请2件,已全部按时办结。
七、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目前,我局自成立至今凡涉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事项均未收费。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情况
2015年度我局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科室业务信息,各科室确定专职信息员负责进行梳理,整理完成后由局分管领导进行保密审查签批后,予以公开;对于机关文件等信息,要求各科室经科室领导、分管局长审核后,采取适当形式予以公开。建立了政府公开信息监督检查制度。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各科室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和督导;日常对提报的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发现错误和疏漏及时指正。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我局不断加强对所属事业单位主动公开信息和依法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各级各类学校的信息公开工作,提高社会事务服务功能。
十一、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意识需要进一步加强,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提高认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素质和能力。2.工作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逐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立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评议考核、责任追究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综合制度规范,形成严格按制度办事的良好工作局面。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附件: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齐河县教育局
2016年1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