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指南的通知》(德政公开办〔2021〕2号)要求及我县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
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众可在中国齐河网(www.qihe.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查看和下载本报告。
2020年,齐河县以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为主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全市、全县工作大局,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五公开”,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努力提升政府工作的执行力与公信力,取得了显著成效。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齐河县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单位共计48个,包括33个县政府部门(单位)、直属机构、具有公共服务职能的企事业单位和15个乡镇(街道),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万余条。

根据工作部署,统一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完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在“机构职能”栏目,及时公开县政府领导信息及45个县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及乡镇、街道的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及负责人信息,让群众充分了解各单位工作职能,方便咨询。
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在县政府网站设立“财政预决算”专栏,集中发布县级财政预决算和77个乡镇(街道)、县直部门的预决算信息共计84条,定期公开全县财政收支情况、政府债务信息,提高政府财政透明度。
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标准建设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及时公开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交易过程、成交信息、履约信息、变更信息等,2020年,交易中心共计完成各类进场公共资源交易项目396个,实现交易总额58.85亿元,节约财政资金9124万元。
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对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在县政府网站开设“重大建设项目”栏目,公布2020年重大建设项目清单,按项目清单分类进行信息公开,累计发布批准服务、批准结果、招投标、征收土地、重大设计变更、施工、质量安全监督、竣工等8类信息149条,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推进扶贫信息公开。县政府网站设有“精准扶贫”专栏,公开扶贫领域政策措施及解读,主动公开扶贫资金、各级专项资金的分配及使用情况、扶贫项目实施情况共计84条信息,确保扶贫工作各环节阳光操作、规范运行。
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公开。在县政府网站“教育”栏目集中公开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学校建设情况、办学情况、相关收费情况,定期按要求更新;在县政府网站、各学校微信公众号、公告栏等多渠道公开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指南、招生结果及监督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做好全面改薄、教育督导、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重点信息的公开工作,2020年公开教育相关信息20条,指导学校公开信息40条。
细化社会保障信息公开。在县政府网站“社保信息”栏目及时公布现行有效的社会保险政策法规、标准、经办流程以及调整社会保险费的政策措施,定期公开参保人数、待遇支付、基金收支情况,及时发布医保定点医院、药店及药品、诊疗项目目录等,2020年共计发布社会保障信息44条。
促进就业信息公开。及时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公开就业扶持政策,职业技能培训、提升补贴、创业补贴等各项补贴的申领条件、程序和审批情况,主动发布企事业单位招录、人力资源市场供求、职业培训等信息100余条,营造浓厚的就业创业氛围。
加强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信息公开。在县政府网站“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栏目,按月公开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养老服务补贴、困难残疾人补贴、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方面的政策、救助标准、办理指南、发放标准等信息,定期公开各类救助、补贴发放情况及资金支出等重点信息105条,并做好城乡低保县、乡、村三级公示工作,确保全县困难群众知晓政策、得到保障。
做好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依托政务服务网,做好深化“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优化涉企政务服务、政务服务“好差评”等方面信息公开。在政府网站、新媒体等同步发布涉企政策,公开惠企政策申请条件、申报材料清单、办理流程、承办部门、联系方式、起止时间等信息。
推进公共卫生及疫情防控信息公开。在县政府网站“公共卫生”“医疗卫生”栏目公开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承担机构名录,更新完善院务信息及改善医疗服务行动信息,做好卫生院、卫生室、学校及服务场所的卫生检查。增加“疫情防控”栏目,及时发布疫情数据、公示公告、结果通报等,准确传达官方信息,保障渠道畅通、防疫安全稳定。2020年累计公开各类信息61条。
建立丰富多样的解读形式,及时回应公众关切。以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的名义制发文件的同时,通过文字、图表、音视频、动画等形式进行全面解读,累计发布解读19条,确保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积极推动部门主动公开制定出台的文件,让群众全面了解政府工作开展情况。通过“回应关切”栏目定期公开热点、难点问题答复,累计50余条。规范“县长信箱”办理答复流程,确保3个工作日内答复,除涉及群众隐私、工作流程信息外,全部对外公开,累计发布340余条。
制定发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重大决策均按要求发布征求意见稿及征集情况说明。在县政府网站设立“会议公开”栏目,县政府常务会议、全体会议的议题全部网上公开,2020年公开了县政府常务会议9次,解读政府常务会议9次,议定事项25项。“电视电话会议”栏目公开各级电视电话会议13次。公开部门重要办公会议17次,提高了重大民生事项的公众参与程度。
推进权责清单公开。及时公开县级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证明事项清单、事项划转清单,实行清单动态调整公开机制,推动政府部门依法规范履行权力;根据法律法规调整和国务院、省、市削减下放权力事项等情况,继续精简县级行政权力事项,做好承接落实工作并公开调整信息,让企业和群众了解放权情况,监督放权进程。用好政务服务网“好差评”功能,通过群众反馈、监督促进服务水平提升。
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行政执法信息”栏目公布了县级行政执法主体,各主体单位均规范公开了执法职责权限、执法依据、执法流程等信息,按时公布执法结果和执法统计年报,促进执法公平公正。
推进监管信息公开。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面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抽查计划、抽查情况54条。用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平台,督促各部门及时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确保行政许可、处罚结果公开透明,增强监管威慑力和公信力。
在政府网站设立“执行公开”栏目,主动公开政府工作报告、民生实事项目等重大决策部署的执行措施、责任分工和监督方式等,按季度定期主动公开全县及27个县政府部门相关工作进展、后续举措等73条,明确取得成效、后续举措等,听取公众意见建议,加强和改进工作。
为保证工作进度,县政府办公室严格落实督查责任,定期开展棚改项目、农业生产、教育教学督查并主动公开推进情况4条,切实增强了抓落实的执行力。“专项审计”栏目及时公开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发布《2020年审计项目计划》、取暖补助资金使用情况、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情况等审计报告等7条。
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编制完成了县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及15个乡镇(街道)及村(社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目录,开设“基层政务公开”专栏集中发布。
推进应急管理信息公开。制定并公开了《齐河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与齐河县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齐河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提高突发事件监测能力,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做好应对处置工作,并及时公开应对情况。2020年累计发布相关信息24条。积极开展加油站、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工贸企业、危化品企业等领域的安全生产常规检查、暗查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执法活动,及时公开检查结果126条。
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开展环境治理检查活动,在县政府网站“环境保护”栏目及时公开各级政策法规、检查情况和处罚情况,确保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政策落实到位;做好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督促企业做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每月公布空气质量、河流水质监测情况,每季度公布饮用水水源地、自来水厂以及用户水龙头水质安全状况,保障群众饮水安全;公开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和预警信息,公布《2020年度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监督指导重点排污单位按月公开废气废水排放监测信息。2020年累计发布相关信息310条 。
推进市场监管信息公开。按月公开食品药品安全领域行政审批结果和行政处罚案件信息38条,积极开展食品药品监督检查,公布抽检信息及问题查处情况13期,主动发布问题产品召回信息3条,保障了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信息的知情权。及时公开产品质量监督抽检结果13条,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
加强市政建设信息公开。指导督促住建领域、城管领域、治安管理、社会救助等领域的主管部门及时全面公开相关信息,2020年累计公开相关业务服务信息205条。
加强土地征收、房屋征收信息公开。依法公开征地政策、征地公告、一书四方案、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建设用地审批公告等土地征收相关信息110条,及时公开房屋征收决定、补偿安置方案及评估补偿结果等信息,确保土地征收、房屋征收阳光规范操作。
2020年,全县政府机关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42件,其中县政府(办公室)收到申请14件,县直部门收到25件,乡镇(街道)收到3件。
在办理答复过程中,各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法律文书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的要求,依法依规妥善答复。42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有40件已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及时答复申请人,另外2件结转2021年办理。
2020年,我县严格按照规定公开政府信息,共发生因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复议5件,行政诉讼6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我县未对申请政府信息的单位或个人收取费用。
依据《齐河县政府政务公开动态扩展和定期审查制度》《齐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审核发布管理办法的通知》,指导各单位建立完善信息公开内部审查机制,对所有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实行“先审查、后公开”。严格对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文件进行保密审查并标注公开属性,对公开属性为主动公开的政府文件,及时在县政府网站公开,对公开属性为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政府文件全部说明了理由。2020年,公开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文件17个,规范性文件9个。完善县政府常务会议题审查制度,对需要提请县政府常务会的议题,相关部门均明确议题公开属性、公开方式,并对公开属性为主动公开的议题进行了解读。2020年,我县公开会议议题信息9条,议定事项25条,事项解读25条。
以县政府门户网站为主,进一步完善信息检索、查阅、下载、无障碍浏览等功能,完善站内搜索平台,可实现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文件等分类精确查找,2020年共发布信息8844条。以政务新媒体为辅,依托52个政务微信、微博公众号,发布时效性高、关注度广的信息,及时满足群众信息公开需求,累计发布信息1.2万余条。每季度出版发行一期《齐河县人民政府公报》,内容包括公开发布的县政府文件、县政府办公室文件及部门文件,电子数据在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栏目公开,在县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设置公开查阅点,截至目前,共发行《齐河县人民政府公报》16期。
充分发挥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按照国家、省、市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印发了《齐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齐河县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齐政办发〔2020〕18号),明确了各单位政务公开具体任务及要求。定期对各单位网页信息更新情况和信息内容规范性进行检查,有效提高了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规范性。按照年初制定的政务公开培训计划,开展了2次业务培训活动,查找问题、部署任务,提高了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9
|
9
|
37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61
|
+23
|
53351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751
|
-33
|
30362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3240
|
-53
|
101845
|
| 行政强制
|
171
|
0
|
1138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3
|
0
|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 政府集中采购
|
148
|
39330.475万元
|
|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7
|
5
|
0
|
0
|
0
|
0
|
42
|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2
|
5
|
0
|
0
|
0
|
0
|
27
|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5
|
0
|
0
|
0
|
0
|
0
|
5
|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9
|
0
|
0
|
0
|
0
|
0
|
9
|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七)总计
|
36
|
5
|
0
|
0
|
0
|
0
|
41 |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2
|
0
|
0
|
0
|
0
|
0
|
2
|
||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 1
|
2
|
2
|
0
|
5
|
1
|
5
|
|
0
|
6
|
0
|
0
|
0
|
0
|
0
|
(一)存在问题。一是公开意识有待提高。部分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迫切性认识还不够,没有从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法治政府的高度来认识和推进,仍然存在不敢公开、不会公开的问题。二是公开水平有待提升。公开的范围、质量和时效都有待持续提高,导致群众真正关心关注的一些信息有时公开不及时、不全面,特别是在处理依申请公开方面依然存在不够规范等问题,答复能力和时效也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公开队伍不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目前大部分单位负责同志为兼职,甚至一年数次更换人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的连续性和公开质量。
(二)改进情况。2021年,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县将根据国家、省、市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新标准,结合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全面推开,进一步强化措施、落实责任,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一是以统一标准促进规范,提高公开质量。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目录,逐步做好26个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工作,指导乡镇(街道)规范公开程序,深化公开层级,真正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二是加强监督检查,提高公开意识。科学制定各单位政务公开任务,定期对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各单位及时、主动做好政务公开。三是创新开展政务公开培训,计划对各单位新从事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实行培训,有效提升全县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16〕63号)要求,全县各部门高度重视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设置建议提案栏目,集中公开涉及公共利益、群众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复文及分类检索目录,全年公开建议提案复文110条。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齐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齐河县齐心大街33号,邮编:251100,电话:0534-5321988,传真:0534-5332701,电子邮箱:qiheoa@dz.shandon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