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河县人民政府

齐河县司法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29日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特向社会公布齐河县司法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1.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及时更新公开情况;

2020年,我局机关职能、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均通过齐河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

2.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2020年,我局无此类信息可公开。

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2020年,我局无此类信息可公开。

4.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我局按照预算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及时编制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5.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2020年,我局无涉及此类信息公开。

6.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2020年,我局无此类信息公开。

7.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2020年,我局无此类信息公开。

8.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2020年,我局无此类信息公开。

9.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2020年,我局无此类信息公开。

10.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公开信息;

2020年,我局通过齐河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齐河县证明事项实施清单》、《齐河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清单》、《关于公布齐河县“不罚清单”、“轻罚清单”的公告》。

11.市政建设、公共服务、公益事业、土地征收、房屋征收、治安管理、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政府信息;

2020年,我局无此类信息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2020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0年,我局无涉及此类信息公开。

(四)平台建设

1.网站建设管理情况。

我局无门户网站,在县政府网站设置单位网页,及时发布实时动态信息。

2.微信公众号建设管理情况。

我局“齐河司法”微信公众号于2015年12月正式上线运行,定期发送工作动态、普法知识等。截至目前,用户量达到1391人,2020年信息发布量260条。

(五)监督保障

2020年,我局未公开有该类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0

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信息公开主动公开时效性、规范性有待提高,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不够全面。

(二)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和知识的学习,深化政务服务理念,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加大培训力度,将信息公开、政务服务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部署要求列入干部职工培训的重要内容,着力提高依法公开、高效公开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利用好县政府门户网站平台,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为公众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齐河县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齐河县城区齐鲁大街249号,联系电话:0534-5333365。

齐河县司法局

2021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