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河县人民政府

齐河县水利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29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齐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发布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向社会公布齐河县水利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各项要求,局机关各股室及下属各单位积极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1.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情况按《条例》要求全部在县政府网站公开;

2.公开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

3.编制完成齐河县水利局部门预算、部门决算,并由财政部门在县政府网站公开。

4.汛期发布相关预警信息3条;

5.其他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14条。其中,河湖长制信息4条;行政执法类信息3条;执行公开类信息2条;政策法规类信息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开展工作,主动、及时公开相关的政府信息。2020年全年我局没有接到群众、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依申请公开场所设在局三楼312办公室,工作运行完善。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四)平台建设情况

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在信息公开中的主渠道作用,及时更新目录,及时、准确、规范发布工作动态、办事服务、政策法规、政策咨询、河湖长制实施情况和预警信息等政府信息,提高主动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2020年新开通“齐河水利”微信公众号,增加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多样性、便捷性、时效性和便民性。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在网上公开了监督办法,设有投诉举报电话,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起到了监督和促进作用。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了以局长为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定1名工作人员负责本局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7  +2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3   3475.13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群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

  2.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待提高;

3.公开形式的便民性、内容的丰富性、信息公开的及时性需要进一步提升;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我局将严格按照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围绕群众关切,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保障公众知情权。

2.推进建立考核制度。督促各股室树立信息公开意识,制定信息公开的标准化流程,保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

3.改善信息公开方式。提高公开的便民性、丰富性和及时性,强化信息公开力度,确保工作高效进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众可在中国齐河网(www.qihe.gov.cn)政务公开专栏中查看和下载本报告。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齐河县水利局联系。地址:齐河县齐晏大街179号,邮编:251100,电话:0534-5321028,电子邮箱:qhswj@dz.shandon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