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河县人民政府

齐河县公安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30日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及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下,认真围绕重点工作和年度目标任务,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要求,扎实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指导,重点围绕涉及公安工作的各类政务、警务信息,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促进服务型公安机关建设。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0年,县公安局通过县政府网站主动公开:1、公安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信息。2、公安机关非涉密专项规划信息。3、行政执法统计年报。4、公安局财政预算、决算信息。5、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6、食品药品、网络安全等抽查情况。7、行政执法类别、数量、结果等信息。8、治安管理、扫黑除恶等方面的工作动态。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全年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信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县公安局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其余局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各警种的主要领导组成。形成统一指导、责任明确,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宣传科,由分管宣传科的局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配备民警和警务辅助人员具体负责承办、组织、协调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和相关事宜。二是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主动公开目录。根据新修订《条例》要求,及时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主动公开目录,对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以及对申请公开的步骤、处理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

(四)平台建设情况。

2020年,县公安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聚焦新中国建立70周年大庆安保维稳工作主题,围绕贯彻落实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全国、全省、全市、全县公安工作会议精神这个主线,通过县政府网站、齐河公安微信、微博公布各类警讯资讯537余条,警情通报、政策文件、政策解读、行政执法信息等214条,受理并回复各类群众咨询、举报等信件266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

县公安局通过召开会议、组织研讨学习等方式对《条例》继续开展学习并严格贯彻落实。完善局党组统一领导、宣传科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具体工作由局宣传科负责,各职能科室在职责范围内提供信息公开的各项业务资料,遵循“合法、及时、真实、便民”的原则,要求各科室在报送和发布政务信息时必须严格审查,经宣传科审核和分管领导同意后才能公开。

2020年县公安局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监督小组,定期对公开信息进行监督检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保密安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3

 0

 74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42

0

206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7

0

2244

行政强制

31

0

57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8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

981.371656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一次办好”、“全程网办”推进力度有待进一步增强。(二)由于警务工作的特殊性,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能全面公开。(三)信息公开工作效率不够高,内容公开程序不够规范流畅。

2021年,县公安局将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紧扣重点,突破难点,创新举措,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教育培训。根据中、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制定完善齐河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同时,通过加强培训等多种形式,切实提高各警种和业务部门领导干部及广大民警贯彻执行《条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二)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继续通过新闻发布、网上公布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发布公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重要警务信息、工作信息和警方提示。同时,加强与主流媒体沟通联系,充分发挥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作用,实现信息公开发布的多角度、全方位覆盖。(三)进一步提升网上办事服务水平。加大政务网站建设力度,巩固和优化现有网上服务,继续推出网上便民服务措施,提升网上办事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众可在中国齐河网(www.qihe.gov.cn)政务公开专栏中查看和下载本报告。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齐河县公安局联系。地址:齐河县齐晏大街302号,邮编:251100,电话:0534-5509053,电子邮箱:qhxgaj@dz.shandong.cn。

齐河县公安局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