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河县人民政府

齐河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28日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项目填报问题的解释》(国办公开办函〔2016〕20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全局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和省、市贯彻《条例》实施办法,按照国务院、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持续深化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推进依法行政,更好地服务和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1.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及时更新公开情况;

2020年,我局主动及时公开了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及工作分工等信息。

2.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2020年,我局主动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类信息15条、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2条。

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2020年,我局主动按季度公开全县不动产登记信息、国有建设用地出让结果等统计信息10条。

4.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2020年,我局按照预算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及时编制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5.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2020年,我局主动按季度公开全县建设用地项目预审信息4条。

6.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2020年,我局未发生突发公共事件。

7. 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公开信息;

2020年,我局主动公开国有建设用地出让类信息共66条。

8. 市政建设、公共服务、公益事业、土地征收、房屋征收、治安管理、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政府信息;

2020年,我局按规定及时公开土地征收信息,共发布土地征收信息97条,征地政策4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我局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13 件,办理13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建立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落实了1名分管领导和2名工作人员负责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要求,制定了《齐河县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报送制度》等一系列制度,逐级审查,严格执行。

(四)平台建设情况

认真做好本局网站的保障维护工作,做好网站内容更新工作,充分利用新媒体的互动功能及时发布各类工作动态及法律法规等信息,提高政府公信力,树立我局良好形象。全年共更新公开信息462条。同时,在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图文信息170篇。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0年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在齐河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我局制定切实可行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狠抓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 0 109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 94 0 7387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22 0 1
行政强制 4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0 741.7万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 2 0 0 0 0 1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0 2 0 0 0 0 1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3 2 0 0 0 0 1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数量较上年度相比有所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范围进一步拓宽,内容进一步丰富。但也还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重视程度不高、人员素质不高、信息质量不高、平台建设和服务功能滞后等。2021年,我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突出措施创新和完善,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促进工作质量稳步上升。

(一)突出重点方向,提升整体效率。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提高公开的主动性,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政策法规、业务操作、信息写作、信息要点等方面的学习和培训,主动参加省、市组织的信息公开培训,持续提高工作人员信息编写、业务操作能力,不断促进公开信息全面、规范。

(二)规范渠道应用,提升服务功能。主动配合推动全县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完善子站服务功能,重点抓好办事服务和互动交流功能建设;规范现有微信公众平台新媒体渠道管理应用,强化指导和督促,提高管理应用水平,逐步推动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及时回应社会公众关心、关注的热点和重大舆情,提高与社会公众的交流互动水平;积极加强与上级衔接沟通,完善业务网站、平台服务功能,积极探索办事服务移动平台建设。

(三)强化内部管理,提升服务实效。把握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和动向,及时调整和完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范围及内容,确保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符合区域发展实际,满足社会公众需求;完善和细化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扩大公开信息量,梳理办事服务事项,规范办事服务公开指南,进一步方便社会公众办事查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众可在中国齐河网(www.qihe.gov.cn)政务公开专栏中查看和下载本报告。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齐河县自然资源局联系。地址:齐河县齐晏大街471号,邮编:251100,电话:0534-5330300电子邮箱:qhzrzybgs@dz.shandon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