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河县人民政府

齐河县卫生健康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29日

  2020年,齐河县卫健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县政府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不断丰富公开内容,拓宽公开形式,增强公开实效,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切实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一年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坚持“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扎实做好卫生健康工作信息公开,以政府信息公开为契机,推动我县卫生健康事业科学发展。全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内容涵盖卫生行政许可、医疗政策管理、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落实、安全生产、卫生健康法规政策等内容,做到群众关注的医疗民生领域重大事项全部公开,不断提高卫生尽快工作透明度,提升群众知情权,2020年,我局未发生一起因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不规范而引发的涉诉涉访案件。

(二)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局在主流媒体公开各类信息490多条,其中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60条,新媒体293条,其他37条。主要类别包括:机构职能,本局规范性文件,公共服务事项,部门财政预决算,突发事件预警预案,以及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2020年我局接受群众来人、来电咨询496件次,市民热线972件次,我们都给与认真的答复,答复率100%,结案率100%。咨询内容主要是政策咨询、业务办理等方面,群众满意率10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今年以来,我局尚未收到任何形式的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没有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四)平台建设情况:一是在齐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德州市卫生健康网站公开;二是通过报纸、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公开;三是通过设立公开栏、公示栏等公开形式,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长期性、广泛性和有效性;四是利用新媒体,“卫生健康齐河”微信公众号,加强与群众的沟通互动。加大涉及社会公众利益的政策和重要事项的公开,尤其是群众关注度较高的健康扶贫政策、医疗法律法规等,扩大政策的知晓率,加大政策执行的力度。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我局始终把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单位工作议事日程,今年召开2次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专题会议。同时,根据人员变动,及时对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人员进行调整充实,确保政府信息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注重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工作,严格执行《齐河县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运行管理制度》《齐河县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的程序,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等原则,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真正做到“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谁上网,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相关要求,进一步保障了信息公开内容的安全性。三是规范内容,提高政务信息质量。一是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政务信息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严格按照组织健全、制度严密、标准统一、运作规范的要求。二是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2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9

0

1184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6

0

102

行政强制

1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60

6126.34万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政务公开标准不够高,公开内容需进一步扩充。二是公开渠道需进一步拓宽、公开形式需进一步丰富。

(二)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深化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明确各领域公开内容,修订完善主动公开目录,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加大对卫生健康重点工作、重要决策部署、重大改革措施的解读力度,及时关注舆情,回应社会关切。二是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途径。通过网络、微信等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拓宽公开渠道,确保操作简便明了,利于查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众可在中国齐河网(www.qihe.gov.cn)政务公开专栏中查看和下载本报告。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齐河县卫生健康局联系。地址:齐河县齐鲁大街278号,邮编:251100,电话:0534-5321535,传真:0534-5321535,电子邮箱:qhxwsjsj@dz.shandon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