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指南的通知》(德政公开办〔2021〕2号)要求编制而成。
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众可在中国齐河网(www.qihe.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查看和下载本报告。
2020年,齐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严格按照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聚焦社会公众需求,坚持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为主线,以公开“促公平、提服务、抓落实”,努力提升政府工作的执行力与公信力。
1.做好机关简介公开。根据上级安排部署,统一设置“法定主动公开”专栏,主动公开了县政府办公室的机构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相关信息。
2.做好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公开。及时编制、公开了县政府办公室的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3.做好会议公开。在县政府网站“会议公开”栏目,2020年公开了县政府常务会议9次,解读政府常务会议9次,议定事项25项。“电视电话会议”栏目公开各级电视电话会议13次。
4.做好文件公开。严格对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文件进行保密审查并标注公开属性,对公开属性为主动公开的政府文件,及时在县政府网站公开,对公开属性为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政府文件全部说明了理由。2020年公开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文件17件;依法公开规范性文件9件。
5.做好政策解读。发布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文件、政府工作报告、信息公开年报的同时,通过文字、图表、音视频、动画等形式进行全面解读,解读率100%,确保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2020年发布各类解读18条。
6.做好重要部署督查公开。为保证政府工作报告、民生实事项目等重大决策部署的工作进度,县政府办公室严格落实督查责任,定期开展棚改项目、教育教学、重点产业项目建设进展督查,在政府网站“执行公开”栏目主动公开推进情况5条,切实增强了抓落实的执行力。
7.做好基层政务公开工作。设立“基层政务公开”专栏,发布《齐河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目录》(齐政办发〔2020〕17号)及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等26个领域标准目录。指导15个乡镇(街道)结合实际情况制定镇、村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目录,集中公开发布。
2020年,齐河县政府(办公室)收到信息公开申请14件,依法规范答复12件,结转转下年度继续办理2件,办结率85.7%,尽最大努力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2020年,齐河县政府(办公室)共发生因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我县未对申请政府信息的单位或个人收取费用。
指导各单位建立了信息公开内部审查机制,对所有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实行“先审查、后公开”。严格对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文件进行保密审查并标注公开属性,公开发布的文件均标明名称、成文日期、文号、有效性等,方便查询。定期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根据清理情况在政府网站上逐项标注了废止、失效情况。2020年共清理县政府规范性文件21份,其中,17份政府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4份需列入失效或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集中发布信息,进一步完善信息检索、查阅、下载、无障碍浏览等功能,全市统一完善站内搜索平台,可实现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文件等分类精确查找。2020年共发布信息8844条。“中国齐河”公众号发布信息58期,170条。每季度出版发行一期《齐河县人民政府公报》,内容包括公开发布的县政府文件、县政府办公室文件及部门文件,电子数据在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栏目公开,在县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设置公开查阅点,截至目前,共发行《齐河县人民政府公报》16期。
及时对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进行调整,设立政务公开领导办公室,各部门、乡镇配备政务公开工作专职人员,全力做好政务公开保障工作。按照国家、省、市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印发了《齐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齐河县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齐政办发〔2020〕18号),明确了各单位政务公开具体任务及要求。定期对各单位网页信息更新情况和信息内容规范性进行检查,有效提高了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规范性。连续四年将“政务公开情况”纳入全县年度综合考评体系,制定了《2020年齐河县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年初制定的政务公开培训计划,开展了2次业务培训活动,查找问题、部署任务,提高了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 第二十条第(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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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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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新制作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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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新公开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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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公开总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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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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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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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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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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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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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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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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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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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条第(五)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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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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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年项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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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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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决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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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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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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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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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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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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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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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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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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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条第(六)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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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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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年项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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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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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处罚
|
0
|
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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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强制
|
0
|
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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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条第(八)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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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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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年项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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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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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事业性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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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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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条第(九)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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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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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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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总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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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集中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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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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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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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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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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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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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或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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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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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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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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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益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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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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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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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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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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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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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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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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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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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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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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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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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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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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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不予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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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属于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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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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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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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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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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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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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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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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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无法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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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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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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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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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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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不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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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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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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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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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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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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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其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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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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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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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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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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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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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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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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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结果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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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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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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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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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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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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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议后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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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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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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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存在问题。一是公开意识有待提高。部分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迫切性认识还不够,没有从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法治政府的高度来认识和推进,仍然存在不敢公开、不会公开的问题。二是公开水平有待提升。公开的范围、质量和时效都有待持续提高,导致群众真正关心关注的一些信息有时公开不及时、不全面,特别是在处理依申请公开方面依然存在不够规范等问题,答复能力和时效也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公开队伍不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目前大部分单位负责同志为兼职,甚至一年数次更换人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的连续性和公开质量。
(二)改进情况。2021年,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县将根据国家、省、市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新标准,结合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全面推开,进一步强化措施、落实责任,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一是以统一标准促进规范,提高公开质量。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目录,逐步做好26个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工作,指导乡镇(街道)规范公开程序,深化公开层级,真正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二是加强监督检查,提高公开意识。科学制定各单位政务公开任务,定期对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各单位及时、主动做好政务公开。三是持续开展政务公开培训,重点对各单位新从事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实行培训,有效提升全县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齐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齐河县齐心大街33号,邮编:251100,电话:0534-5321988,传真:0534-5332701,电子邮箱:qiheoa@dz.shandong.cn。
齐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