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河县人民政府
无障碍浏览 | 进入关怀模式

齐河县统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21日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众可在德州市齐河县人民政府网站(www.qihe.gov.cn)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查看和下载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齐河县统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群众关切,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不断提高,政务服务水平持续提升。

(一)主动公开

一是制度建设情况。坚持做好日常信息公开,重点强化统计宣传解读发布工作,持续推进统计执法和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全方位提升统计服务。二是信息发布数量。2021年,齐河县统计局主动公开信息共计48条,较上年增长2条。其中主动公开机构职责、领导介绍、机构设置3条、规划计划信息1条、财务预决算及财政专项经费管理使用和“三公”经费信息2条、行政权力相关信息4条、统计信息38条。三是解读回应情况。在线访谈1次。

(二)依申请公开

今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2件,较去年增加0件。申请内容主要涉及统计数据等方面。本年度共答复申请2件,其中予以公开2件,部分公开0件,不予公开0件,无法提供0件,其他处理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等工作流程,切实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力度。及时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主动公开目录,对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以及对申请公开的步骤、处理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本年度没有起草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主体作用,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二是充分运用政务新媒体优势,不断加强齐河县统计局主办的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运维管理,2021年,“齐河统计”微信公众号发稿58条。

(五)监督保障

一是领导重视,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召开专题会,传达学习政务公开有关文件精神,压实政务公开工作责任。二是强化教育培训。2021年10月30日,举办政务公开业务培训班,对全局干部职工开展培训,全局干部职工政务公开工作意识不断提升。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3.其他

  0

  0

  0

(七)总计

2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工作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时效性还应进一步增强,信息发布的规范程度需要进一步提高;(二)政策解读形式还需要多元化,将政策解读生动、明了,更加贴近群众生活;(三)社会关切主动回应还要进一步加强,及时解除群众的难点和热点问题。

改进情况:(一)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二)进一步加强宣传培训,增强工作人员依法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三)进一步加强工作研究,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水平,更好地服务广大群众。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无。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坚持做好常态化信息发布工作,依法做到及时、准确、公开、透明,让公众实时了解最新统计信息。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切实履行对政府门户网站的监管责任,强化网站信息内容保障,及时更新网站信息,加强信息公开专栏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无。

(四)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无。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齐河县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齐河县齐心大街7号;邮箱:qhxtjj@dz.shandong.cn;联系电话:0534-5321413。

 

 齐河县统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齐河县统计局

2022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