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河县人民政府

齐河县财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26日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众可在齐河县人民政府网站(www.qihe.gov.cn)的政务公开专栏中查看和下载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齐河县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政务公开工作部署,结合工作实际,聚焦主责主业,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科学规范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事项,持续做好财政相关信息公开工作,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稳步提升。

(一)主动公开

县财政局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财政局政务公开工作流程》,明确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做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2021年,齐河县财政局公开政府信息270余条,与去年相比增加20余条。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公开信息270余条,通过微信、微博、抖音号等新媒体公开信息0条,通过报纸、宣传栏等渠道公开信息0条。 公开发布政策解5条,其中文字解读情况5条。

(二)依申请公开

今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1件,较去年增加0件,增长0%,申请内容主要涉及财政决算方面。本年度共答复申请1件,其中予以公开1件、部分公开0件,不予公开0件,无法提供0件,不予处理0件,其他处理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县财政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要求,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审查相关程序和责任,并和各股室密切配合,严格按照规定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评估审查。财政局2021年 没有起草以县财政局或县财政局办公室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

县财政局在政府门户网站下设齐河县财政局专栏,主动公开本单位机构职能、负责人信息、工作动态、政策法规等内容,以及在预算/决算、重点项目、专项资金、扶贫专栏、民生政策清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专栏、财政收支信息、债务领域信息、减税降费等栏目按规定发布信息270余条,充分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县财政局没有开通微信、微博、抖音号等政务新媒体。

(五)监督保障

一是本单位工作监督指导情况。县财政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安全性。

二是人员机构设置情况。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确保专人专责,并定期对公开信息进行监督检查。

三是本单位业务培训情况。县财政局定期组织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及时根据县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830元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参差不齐,个别股室公开意识不强。二是公开内容还不够深入,规范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公开制度、公开行为,建立政务公开的长效机制,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二是紧紧围绕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继续加强对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的管理和引导,进一步创新政务公开的方式方法,使之朝着规范化、程序化、效率化的方向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县财政局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规定,严格执行县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工作要求,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充分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今年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4件,政协委员提案3件,办结7件,办结率100%,均在门户网站建议提案专栏按规定予以公开。

(四)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齐河县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齐河县齐鲁大街282号,联系人:王肖蓓,电话:0534-5321736,电子邮箱:qhxczj@dz.shandong.cn 邮编:251100)。

附件:齐河县财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齐河县财政局 

2022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