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河县人民政府

齐河县审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26日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众可在齐河县人民政府网站(www.qihe.gov.cn)的政务公开专栏中查看和下载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齐河县审计局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意识和责任意识,完善工作机制,紧密围绕审计监督职能,坚持积极、稳步、有序、渐进原则,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文由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五部分编制而成。

(一)主动公开

齐河县审计局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齐河县审计局政务公开工作流程》,明确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更优化、更完备地对政务信息进行及时公开。2021年,齐河县审计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条,与去年相比增加4条。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公开信息25条,通过微信、微博、抖音号等新媒体公开信息0条,公开发布政策解读0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齐河县审计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依申请公开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齐河县审计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要求,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办公室牵头并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所有拟公开的信息,严格审核把关,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精准无误,及时、准确地发布权威信息,扎实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接受全社会监督。审计局2021年没有起草以审计局或审计局办公室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

齐河县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要是齐河县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本单位机构职能、负责人信息、工作动态、政策法规等内容,以及在专项审计、审计工作动态、审计整改等栏目按照规定发布信息25条,充分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无微博、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公开平台,

(五)监督保障

齐河县审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该项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一是明确各股室职责,规范各项信息公开报送、审核、公开流程,落实各项工作要求。二是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纳入对股室的年度绩效评价内容。三是严肃工作纪律。将该项工作纳入督查督办事项,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严肃追究责任。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不够强。

改进情况:一是紧紧围绕政府关心、群众关切的热点,加大对审计信息公开力度,以公开促整改。二是健全内部协作机制,加强学习培训,提升审计人员的主动公开意识和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齐河县审计局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规定,严格执行县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工作要求,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充分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1年,办理答复人大代表建议0件,政协提案1件,并按规定在齐河县政府网站主动公开。

(四)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如对本报告有何疑问,请与齐河县审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齐河县齐心大街33号;邮编:251100;联系电话:0534-5321125;邮箱:qhxsjj@dz.shandong.cn)。

 

 齐河县审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齐河县审计局

2022年2月23日